第5章
"你知道的。"我說,"你從頭到尾都知道,版權在我手里。"
"你騙方蕓說你買斷了,騙制片方說版權清晰。"
"賀景琛,你投兩個億,賭的就是我永遠不會發(fā)現。"
他松開我的手腕。
退后一步,靠在門框上,表情恢復了冷漠。
"發(fā)現又怎樣?"
"你以為你告得贏我?琛越的法務團隊——"
"再強的法務也篡改不了版權登記日期。"
他不說話了。
沉默了半分鐘。
然后他說了一句讓我徹底死心的話。
"蔣怡,你就算贏了官司又能怎么樣?"
"你以為你離開我,還能在這個圈子里混?"
他聲音很輕,語氣篤定,像在陳述一個事實。
"我活了三十二年,不需要靠你的圈子混。"
我拖著箱子走了出去。
車剛開出小區(qū),手機就響了。
不是賀景琛。
是賀母。
"蔣怡,景琛說你鬧脾氣走了?"
"媽,我——"
"你聽我說。"她的聲音不急不緩,"方蕓的事我知道。"
我踩了一腳剎車。
"你知道?"
"景琛拿你的手稿給方蕓,是我同意的。"
車停在路邊。
窗外路燈的光打在方向盤上,一片模糊。
"蔣怡,你嫁進賀家就是賀家的人。"
"你的東西,就是賀家的東西。"
"方蕓有能力把它搬上舞臺,你沒有。"
"**意思是,資源放在最合適的人手里,才不算浪費。"
我握著手機,一個字說不出來。
她繼續(xù)說:"把訴訟撤了,回家來。"
"景琛脾氣不好,但他對你不差。"
"一個月六位數家用,名下三套房。"
"你還想要什么?"
我掛了電話。
手機屏幕黑下去。
倒車鏡里映出我的臉。
沒有眼淚。
出奇地平靜。
我忽然想笑。
五年了。
原來他們所有人都知道。
賀景琛知道,賀母知道,方蕓知道,制片方知道。
所有人都知道《歸雁》是我寫的。
所有人都默認,蔣怡的東西可以隨便拿走。
因為她嫁進了賀家。
因為她已經不需要名字了。
我啟動車子。
沒有回賀家。
開了一個小時,停在一棟寫字樓下面。
抬頭看向十六樓亮著燈的窗戶。
那是陶遠的工作室。
我大學時的導師,音樂劇圈的教父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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